當別人都有

我都以為把一件事情直接逼到核心裡看,可以直接從數以百萬計的細項裡往回溯到數百項的源頭之一,那麼,如果我們要針對事情感到驚嘆,可以從數百萬個驚嘆縮減到數百個驚嘆,平均分配給人生來說,其實已經夠多了吧。

我以為大家都會這樣想。在每個人小的時候,世界只有自己,所以會把自己的想法套用在自己外的人身上,每個人都會繼續磨洗自己智慧,眼界會越來越開,知道人外有人之後,就不會覺得別人的想法一定得跟自己一樣,當然還是有很多人外表是大人,但內在還是沒有跟著外表走,那樣的人就顯得自我。

所以我只能繼續秉持把事情歸類化的方式看待發生在我周遭的事情。

早上略看一篇文章,說到小學五年級的小女生,正值「別人都有」的年紀,正會比較自己與團體的差異。其實一直到了這個年紀,我看到很多大人也是沒有多大的改變,當別人有,自己也要有,比來比去的。男人就比3c的奢侈品,比較到價格就俗氣,要比就要比多少價格可以買到多少品味,當自己也想加入,就會看哪樣東西被評為最有品味,那就去花俗氣的東西來得到,這樣自己也就能沾光,特別是當大多數人都讚賞的時候,就彷彿自己是蘋果的賈伯斯一般為自己的孩子感到驕傲。

我小的時候就覺得,露骨一點講,要比較那些品味,說穿了不就把存摺攤開來比不是比較快嗎?

追本溯源的看,因「消費」而獲得的任何東西,其本質就是錢,沒有錢要有品味,你可能得要有大陸犀利乞丐的一點運氣。

因為我沒錢,所以我知道比存摺我沒勝算,況且真正的有錢人的氣質來自他的氣度,若非暴發戶的情況;所以說,沒錢的人又想

擠身那個圈子,就要嘲笑錢的俗氣,要是給那種人一筆錢,他肯定不會一屁股就坐上那個圈子的高腳椅,因為窮人之所以窮,就是他的觀念、乃至於他的行為導致,就算給你一筆天文數字的錢,窮人依然是會幹一些窮酸事,而不會買有品味的物品來讓自己改變,因為當人的層次不到,他就不會覺得那種東西有什麼品味,也就不會與那些消費品得到相輔相成的氣度。

換個角度,當別人都有,而我們不可能出眾時,搞怪是最好的方法。轉個身,遠離團體,就顯得不同了,這樣的結果並不需要花太多錢,反而需要捨棄一些東西。

所以若以後我有孩子也到這樣的年紀,有了這樣的思想,我到底是該直接給他我的觀念,還是讓他自己去找到出路?就像我不喜歡長輩將他們的價值觀套在我身上,而我卻常想像自己對小孩子說教,這樣的落差感,其實很難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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