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名其妙 Epson R290 服役



計畫趕不上變化,大概就是這樣。想著二號餐、二號餐,最後端著一碗魯肉飯出來;喊著canon、canon、canon、canon,最後抱著一台epson離開光華商場。


明珠,我決定改變『帶你走出客廳』計畫,因為自從這個計畫實行至今,我已經大大的大失血了,不管寫真集也好、光碟機也好,以後還是去你家客廳就好了,頂多損失一兩百元的飯錢與油錢,絕對不會是一次四千一百的這樣花費。


言歸正傳。

一直吵著要買的相機入手後,也沾沾自喜的拍了幾張照片,更因此堂而皇之的去買了腳架,最後還貪得無厭的想要把美美的作品(包括手繪)印出來…,真的,住台北如果不買東西,似乎很空虛,加上我又是不去夜店玩樂的人。



好吧,一個多月來的觀察,已經下定決心的購買canon ip4860,從連型號的數字順序都會念反,到現在順口就是ip 四八六零的念,本來就像已經看對眼,準備文定的男女,想不到最後金城武從後面走過去,那女的就轉頭跟金城武走了,一樣的情況。


我太容易動搖了,當看到R290如何之好,我已經放下了『比較廉價』的ip4860,轉而向貴了幾百元的r290,這樣的心境轉折,其實我的一生,三不五時就在上演。


本來只是氣沖沖的要去換買了不到四天就故障的asus光碟機,但就沒想到禁不起人家鼓譟,我就鬼遮眼的去atm提出四千,連印表機可以擺哪裡都沒想清楚的狀況,我就提出四千元,然後茫茫然的走向賣場,接著就抱回了這台印表機。


說實話,印表機就是耗材,我不可能透過他來營利什麼的,至多就是做做人情,印一些漂漂亮亮的東西罷了,所以,印,就是傷,不印,放著讓墨水乾,也是傷。這論點也延伸到為甚麼我不想買『車』,除了我閃光可能不方便開車、或者是我沒駕照這類其實有心,便可以克服的問題之外,就是我覺得車子真的是個耗材,假如要通勤,若非必要,車子實在不是很優的選擇。

晚上印了三次,果然『輸出』這塊是一個很難碰觸的領域,相對於連繪圖這領域都不是隨便能踏入的,輸出也是一樣、攝影也是一樣,光是不能所見即所得,就非常讓人頭痛,但是家用打印機,其實是我們這種使用者多少也會碰觸到的,當然大圖輸出就不是我們的能力範圍,而且印出來很糟,通常我們也很難去爭論什麼,理由很簡單,因為我們習慣了螢幕的色域,究竟我們所使用的影像色彩超出色域多少,我們自己都沒把握說出來,也很難去爭什麼,因為專業不專業,這種時候就很清楚。

留言

雪幻寫道…
原來我最近一直處在『帶我走出客廳』的計畫中,我只能說你的計畫可說是非常的成功,我這幾個禮拜的確是比較常走出客廳了。

但是好像也如你所說,你花的代價似乎有點高了。但是,好像也說不太過去,寫真集本來就是你愛的,光碟機你本來就缺啊,印表機也是你自己想買的啊!怪到我身上好像不太合理吧!

我不過就是在後面推你一把,要不然你總是在那邊想東想西猶豫不決的,而且決定權在你啊,我又沒有一定要你買。(雖然後面這句話我都是放在心裡不說的...)

而且錢賺了就是要花的嘛,不然賺來幹嘛的?你說是不是!
美麗羊生寫道…
得到的不夠彌補失去的,叫做得不償失,是不是~是不是!大家都看到了,是他在後面push我,我才買的喔。
雪幻寫道…
哈哈!

可是決定權在你啊,我又沒有拿槍頂著你的頭,硬要逼你買。是不是~是不是!大家都看到了啊,是他自己去領錢的,我可沒有逼他喔。